一、凡已申请加入校园网,并获批准的院系部处级集体用户,均可依照本规则向网络中心申请注册域名。
二、申请注册域名的用户,必须遵守本规则对域名使用及管理的规定。具有相应的技术及管理能力,并指定一名合格的技术及管理联系人负责与网络中心的联系。
三、申请注册域名的用户,应填写《南昌大学校园网域名申请表》,该表可在网络中心网站的“常见下载”中获取。
四、申请注册的域名的前三级分别为CN、 EDU和NCU,第四级为用户单位名字段。完整的域名形式为: 用户单位名字段. NCU. EDU. CN
五、用户单位名字段的命名,采用如下规则:
1)单位名字段长度不超过10个字符,有效的字符是26个英文字毋和数字字符及下划线。
2)单位名字段的命名以有意义为原则。一般用单位的英文或汉语拼音名称,若名称太长,则取其缩写形式。
3)单位名若发生重复,则加相应序号来区分,或由网络中心与用户协商决定。
六、经网络中心授权,申请注册域名的用户可分配其下一级的域名,但必须自行制定相应的分配及管理规则,报网络中心批准后施行。申请下级域名的分配授权可在申请注册域名的同时申请,也可以以后单独申请。
七、域名注册申请获得批准的用户,应加强对网络使用及安全的管理,严格遵守学校校园网管理的规定,并接受网络中心的管理及检查。违者将被取消其域名。
八、本规则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。